2月15日,菏泽高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区市场监管局联合组成检查组,对高新区3所中小学及幼儿园(含民办)进行食堂食品安全抽样检查。
检查组一行先后到吕陵中心幼儿园、吕陵中学、三军学校(民办),通过实地查看、查阅档案、台账资料和听取相关负责人的汇报等形式对各校(园)的食堂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食堂环境卫生、原料采购、索证索票、食品贮存、加工操作、设备设施和餐饮具清洗消毒、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添加剂使用、食品留样情况以及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隐患排查等方面进行全方位专项检查。
在检查过程中,检查组要求学校进一步规范食堂管理,加强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严防食物中毒等事故发生,确保校园饮食卫生。
通过本次检查,进一步提高了高新区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意识,督促学校在新学期加强对食堂工作的有效监管,保障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