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在外就餐越来越多,食品安全如何保障?从北京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获悉,今年本市将在全市500家中小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食堂和3000家餐饮企业全面推行“阳光餐饮”工程建设,其中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阳光餐饮”工程建设完成率将达到100%。
规划2019年底前全覆盖
与此前实施的“明厨亮灶”工程相比,“阳光餐饮”增加了新的内容,实施范围不再限于大型商圈和连锁企业,而是在全市大、中、小型餐饮企业,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学生食堂、托幼机构食堂、职工食堂、工地食堂、养老机构食堂等各类餐饮服务单位全部推行。
到2019年底前,本市各类餐饮服务单位实现“阳光餐饮”工程基本覆盖,“阳光餐饮”工程示范街区达到100条以上。
要求原料及操作均公开
“阳光餐饮”要求,各类餐饮服务单位应当在经营场所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资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等级、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以及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使用等信息。网络订餐平台应当督促餐饮店铺在其经营活动主页面显著位置公示相关信息,实现消费者知情选择,明白消费。
同时,构建餐饮业公示系统和社会信用评价体系,向公众提供查询服务,对餐饮服务单位用餐环境、食品安全状况、服务质量评价;餐饮单位要通过改造建设透明玻璃隔断墙、隔断窗或者安装图像采集和视频传输设备等形式,使食品粗加工、烹饪、餐具清洗消毒、餐厨废弃物管理等重点环节及备餐、分餐场所等重点场所可视,供消费者查看监督。
管理违法者严惩必究
全市餐饮服务单位还要建立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食品原材料进货查验制度等各项规范要求。
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市食药监局局长丛骆骆表示,将坚决查处食品原料非法添加、回收食品再次加工操作等违法行为。对餐饮服务单位的违法行为追根溯源,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将严重失信单位纳入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面向社会公开违法信息,并对违法单位实行多部门联合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