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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规范员工食堂就餐,便于餐卡管理,更好的为员工提供良好的后勤保障服务,营造良好的就餐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1、人力行政部负责对食堂的日常管理监督工作。
2、餐卡的使用范围:针对公司员工在本公司食堂饭菜消费。
3、超范围使用的处罚:若员工在食堂消费饭菜以外的物品,每例处罚50元,食堂承包人每例处罚500元罚款。
4、食堂员工用餐卡每人一张,不得转让,如发现此类事件,则对当事人双方分别处以50元至300元以下的罚款。
5、餐卡丢失损坏应及时到人力行政部办理登记挂失,补办新卡,补卡费用由个人承担。每张卡工本费20元,交公司财务部,由财务部开具收据。
6、各部门如有新员工入职,到人力行政部办理员工用餐卡,初次办卡不收费用。
7、退卡,员工办理离职手续时应将餐卡退还人力行政部,不予退还的将扣工资50元。
8、人力行政部负责每月餐卡的充值,每月1号、14号为充值日。
9、月餐费标准:按早餐2元∕每人,中餐5元∕每人,晚餐5元∕每人,折算为每月360元∕每人。
10、公司每月给予员工伙食补贴,补贴标准如下:
A.餐费每月每人超过360元(含360元),补贴120元/月;
B.员工在食堂就餐100元以上未满360元的,按当月就餐消费总额的三分之一补贴。
C.食堂就餐未满100元不予补贴。
11、新员工在办理入职手续时同时办理餐卡,初次充值100元/每人。
12、每月为员工个人充值合计360元,不够消费的需要本人申请由人事行政部审批,但每月最高充值上限不能超过450元/每人。仍不够个人消费的必须现金充值或者现金进行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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