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陕西省教育厅发布了《关于做好2019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加强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管理工作,全面提升学校食堂管理水平,推动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再上新台阶。
《通知》要求,各市、县(区)教育局和学校要认真梳理管理机制、食品安全、资金安全和日常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强整改和落实,提高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管理水平;努力提高学校食堂供餐率,完成省政府提出的到2020年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学校食堂供餐全覆盖的目标。
针对学生与家长关心的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重点问题,各市、县(区)教育局和学校要做好政策文件解读工作,特别要加强对残疾、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与家长的宣传,使他们充分感受到党和国家的惠民政策。各市、县(区)学生营养办要按照相关规定,规范公示统一带量食谱、学生名单和资金使用等相关内容,使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公开透明。
在春季和秋季学期开学前,各市、县(区)教育局要会同卫生健康、食药监等部门对学校食堂、供餐企业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督查学校食堂、企业在厨具和餐具清洗、消毒,环境卫生,食材采购、库存、加工,用水安全等关键环节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限期整改并追究责任;督促校长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督查食堂开学前的准备工作,确保供餐各个环节规范达标,保障学生吃上可口、安全的营养餐。
各市、县(区)教育局要加强资金审计监管,实施大宗食材采购“六统一”,按照规范程序统一招标,实现操作流程规范化、资金管理透明化;加强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的内部审计,监督学校和供餐企业合理使用专项资金,防止虚报受享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人数、套取资金、支出不规范等行为,确保资金安全。
学校食堂是食品安全的最后一道关口,各市、县(区)教育局和学校要加强分类岗位培训,提高学校领导、食堂管理和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营养知识、操作技能与食品安全常识。新录用的从业人员必须经过相关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各市、县(区)教育局要加强日常督查,加大督查力度,提高随机抽查比例,增加督查频次,认真查补工作漏洞,防范食品和资金安全风险,推动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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