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一年一度的全国人大和政协“两会”如火如荼进行中,来自各界各地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们也纷纷建言献策,将自己的议案和提案上会提交,这其中当然少不了咱们餐饮业的“代表”。
中国烹饪协会副会长许菊云、千喜鹤董事长刘延云重庆陶然居董事长严琦、嘉禾一品董事长刘京京都是奋战在餐饮业一线企业家。
这4位餐饮界的“两会”代表、委员聚焦在7个议题,其中,热点议题在人力成本上,餐饮O2O君将四位代表的建议进行了整理。
关于如何降低劳动密集型企业人力成本负担的提案
当前劳动密集型行业解决了大批基层劳动者生存问题,为安置劳动就业、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但企业人工成本负担却越来越重,劳动密集型行业的从业人员拿到手的收入也不多。
以餐饮业为例说明:餐饮业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中的比重早已超过10%,成为第三产业中的重要支柱。
然而,近年来餐饮企业“高房租”“高能源”“高人工”“高物料”“低利润”的“四高一低”,却让餐饮企业举步维艰,尤其是人力成本的压力,逐年上升并没有缓解的趋势。
在两会代表提出议案建议的同时,我们餐饮人共同呼吁降低人力社保负担,提倡尚德守法,促进行业健康、蓬勃发展!为广大消费者提供更加安心优质的美食、贴心周到的服务!
餐饮业现状如何
一、餐饮业发达,是国民经济快速增长的重要支撑之一。
从政府部门提供的统计数据来看,2016年,全国餐饮服务提供者有371.25万户,全国餐饮收入额35799亿元,餐饮企业从业人数2000多万人。
未来五年,我国餐饮业将保持年均10%以上的增长速度,到2020年,餐饮行业的社会商品零售总额会超过4.5万亿元,迈向5万亿元的规模。
可见,餐饮业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扩大消费、促进就业、拉动经济增长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二、餐饮企业人工成本居高不下,所负担的人工成本与作出的社会贡献不匹配。
餐饮企业属于劳动密集型产业,人力成本,是餐饮企业的主要开支,而餐饮企业所负担的人力成本之高,与其为社会做出的贡献,无法匹配。
以一名月基本工资为3000元的基层员工为例,如下,是餐饮企业需要负担的一个月的人力成本:
可见,不包括一次性的费用支出,餐饮企业实际为一名基层员工支出的人力成本是6796.02元,远远高于员工实际领到的3433.55元(其中,基本工资3000元,加班费827.59元,奖金300元,减去个人负担的五险一金694.04元),多支出的3362.47元,占了企业实际支付成本的49.5%。
其中,社保费用,公积金费用,残保金费用,工会费用和职工教育经费等费用的比例占到了48.7%。试想,如果一家餐厅有20名员工,餐饮企业支出人工费用13592.04元,但员工实际领到手的仅有68671元,占比50.5%。
三、部分费用按照人头缴纳,规模越大的餐饮企业负担越大。
按理说,规模越大的餐饮企业,为社会做出的贡献也越大;但因很多费用都是按人头缴纳,因此其安排的就业人数多,反而负担越重,进而制约了其创新发展的步伐。
比如:社保费(约工资35%)、公积金(工资12%)、残保金(按照总人数的1.7%安置,)和工会经费(工资总额2%)及教育经费(工资总额1.5%)。
这就造成了,餐饮企业规模越大,贡献越大,人数越多,发放的工资金额越大,缴纳的费用也越多,负担也会越重,这显然不符合发展的基本原则。
四、餐饮企业的员工,作为 基层的劳动者,回报与付出不成正比。
还是拿一个月基本工资为3000元的基层员工为例,算上加班费和奖金,一个月的应发是4127.59,他需要支付的五险一金合计694.04元,扣除了这部分费用之后,他拿到手的工资是3433.55元。
为这一个基层员工,企业实际支付的人力成本是6769.02元,而员工 终拿到手里的,是3433.55元,还不到51%。3433.55元的收入,这个基层的餐饮劳动者到手工资连个税起征点都不到;
这些在北京打工,奋斗多年,靠自己勤劳双手养活自己和家人,为市民提供餐饮服务的人员,满足眼前生活刚需都有些捉襟见肘。
如果政府能适当降低社保公积金缴费的比例,让企业能够有能力给员工增长部分薪资,让员工能够缴纳个税,为员工在北京生活,孩子上学,享受市民待遇,提供 基本的基础,这对稳定基层劳动者队伍将会是很有益处的。
为何会出现这种情况?
2011年以前,餐饮企业为企业员工提供的社会福利保障以缴纳“两险”为主。
2011年《社保法》实施之后,国家社保缴纳实行强制“五险”,非城镇户口人员由原来的“两险”变成“五险”。
对于劳动密集型的餐饮企业,由于安排了大批的农民工就业,强制“五险”造成了人工成本急剧上涨,这意味着越规范经营的餐饮企业经营压力越大。
与此同时,强制“五险”也给餐饮企业员工的现实利益带来了一定的影响。
据中国烹饪协会会员调查,餐饮业从业人员绝大多数为外地农民工,知识水平不高,劳动技能比较弱,普遍工资水平不高,目前缴纳的“五险一金”占其工资的10%以上。
90%的员工年龄均在18-28岁之间,十五年后为33-43岁,正值青壮年,离退休年龄还有近20年。绝大多数员工需要现钱娶妻生子、养家糊口,不愿缴纳“五险”费用,而是更愿意企业为其提供由企业全额负担的农民工保险,保障其基本医疗、工伤权益即可。
此外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员工只有在其十五年中所工作的企业都是在同一省内的情况下,才能 享受养老保险福利。
如何解决?
针对社保等费高居不下的问题,两会代表建议:
一、降低政府征收的各项费用比例,企业受益,员工受益。
2016年,北京市的养老企业缴纳比例由20%下降到19%,这对劳动密集型企业无疑是一个利好消息,但是,节省的比例才仅仅是1%。
希望政府能够继续延续这个思路,加大力度,出台针对劳动密集型行业的社保比例,并且,对安置就业人数多的企业,给予一定的就业安置补贴,让越来越多的企业,能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而不是会因为人力的负担影响企业的发展。
二、从提供基本社会保障入手,分阶段逐步推进“五险”实施。
餐饮企业员工自主选择参加“两险”或者“五险”,逐渐过渡。
即:企业至少要给员工提供“两险”,对要求提供“五险”的员工,企业和个人可按比例承担“五险”费用。
这样员工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自己所需的医疗及工伤保障。同时,要求所有餐饮企业至少要为员工尤其是农民工缴纳“两险”,使其获得医疗、工伤保障,享受基本的社会福利。
三、针对人员流动性大的行业特点,允许其试用期间按 低标准缴纳社保。
如餐饮业的人员流动率平均都在60%以上,如此高的人员流动率,当月入职,当月缴纳社保,很多时候就是无用支出。
建议可否在员工试用期内,或者固定一个时间段,以一个 基本标准缴纳社保,试用期过后,或者固定时段过后,再按照正常基数缴纳社保。
这样,不仅更加适合行业的实际情况,缓解了企业的压力,也从另一个方面制约了人员的非正常流动,可谓一举多得。
四、区别不同行业标准,劳动密集型企业基层员工按照自己的实际工资基数缴费,而不是被动的被社平工资拉高基数。
根据规定,参加“五险”的职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
但对于收入过低的人群,还相应地设定了缴费基数的下限,即职工工资低于上一年月平均工资下限的,以下限作为缴费基数。
建议政府部门:区别不同行业标准,劳动密集型企业基层员工按照自己的实际工资基数缴费,而不是被动的被社平工资拉高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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