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11月17日,长春市教育局召开了“全市教育系统加强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推进会”,对全市中小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进行部署。会上透露,今后长春市中小学食堂将不允许个人承包。
长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丁甫久出席会议,对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行强调:督导学校(托幼机构)履行食品安全的责任主体;督导学校(托幼机构)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体制;督导学校(托幼机构)提升食品生产经营设施设备,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认真执行,逐步实现食品安全工作规范化;督导学校(托幼机构)将食品安全纳入健康教育内容,扎实开展食品安全教育。
另外,对于学校食堂的经营问题,长春市教育局的相关负责人也表示,个人将不被允许承包学校食堂,学校食堂现在要求学校接管自营或者委托给大型餐饮机构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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